如东县大豫镇政府食堂及档案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如东县大豫镇政府食堂及档案室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5年1月15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大豫镇政府食堂及档案室改造项目。
概算金额:285.405071万元。
最高限价:271.134817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②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
注: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的单位。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15日(北京时间 )。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招标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联系电话:******。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址:如东县大豫镇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玮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如东县大豫镇政府食堂及档案室改造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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