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2-240149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预拌砂浆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大泽湖生态智慧城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项目基地西侧为雅湖路,东侧为金福路南侧为西塘路,北侧为大湖路,高中部规划有1#教研综合楼、2#高中宿舍、3#奥赛科教综合大楼、4#艺术中心、食堂报告厅综合楼、5#体育馆等相关配套设施。初中部规划有1#科技综合楼、2#教研综合楼、3#报告厅、4#体育馆、食堂、5#垃圾站、廊桥等,结构为框架结构和网架结构多层建筑。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内装、智能化、室外配套等。
******有限公司大泽湖生态智慧城项目所用预拌砂浆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预拌干混砌筑砂浆 DM M5.0 | DM M5.0 | t | 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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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拌干混砌筑砂浆 DM M7.5 | DM M7.5 | t | 5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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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预拌干混砌筑砂浆 DM M10.0 | DM M10.0 | t | 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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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拌干混砌筑砂浆 DM M15 | DM M15 | t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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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预拌干混抹灰砂浆 DP M5.0 | DP M5.0 | t | 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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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拌干混抹灰砂浆 DP M15.0 | DP M15.0 | t | 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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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预拌干混抹灰砂浆 DP M20.0 | DP M20.0 | t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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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预拌干混地面砂浆 DS M15.0 | DS M15.0 | t | 3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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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预拌干混地面砂浆 DS M20.0 | DS M20.0 | t | 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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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泡沫混凝土 | LC 7.5 | m3 | 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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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防冻剂、防水剂等添加剂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2)本次竞标响应人免费提供砂浆罐体(砂浆罐数量及体积容量须满足施工现场需求)放置现场使用(无偿运输、吊装、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由竞标响应人无偿收回(无偿运输、吊装、安装调试)。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施工完毕为止,按 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投标人保证货物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买方要求。
(2)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材质单、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合格证、及其他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
(3)货物交接时,招标人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招标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投标人的质量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4)产品质量符合《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 和《预拌砂浆》 GB/T25181-2019 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预拌砂浆》检测标准。
(5)砂浆保塑时间不低于9h,并有满足现场使用的储存设备,砂浆生产的原材料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湿拌砂浆抗压强度、保塑时间、稠度、保水率、拉伸粘结强 度等参数符合规范的相应要求。预拌砂浆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并负责砂浆进场后的 取样检测。
7、付款条件:
(1)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买方进行质量验收,经质量验收合格,买卖双方进行计量,买方出据收货凭证。
(2)本次采购无预付款。
(3)材料结算数量以买方指定签收人和卖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收货凭证(现场接验单)为准,并作为分批结算数量依据,其它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
(4)每月25日前双方进行从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采购量核对并办理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支付比例如下:
无预付款,按月办理结算,每月25日前双方进行从上月21日至 本月20日的采购量核对并办理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30日内向投标人支付货款,支付比例为当批结算金额的 70%;本工程全部物资供应结束并验收合格,且供货数量核对无误、及中标人交齐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试验报告,外加剂合格证等应由 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后 6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 97%;剩余已结算金额的3%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大泽湖生态智慧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满且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交返还保修金申请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如有)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无息返还保修金。如果投标人尚有部分保修工作未完成,则招标人有权在上述工作完成之前扣除与完成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金额的付款。
************银行票据、信用证等期限不超过1年。如发生贴息费用由双方协商。
(6)买方付款时,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在合同价款内),发票金额等于当期结算金额。卖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卖方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完整的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合同号。因发票未按时开具或因发票开具不合格造成买方无法抵扣,其无法抵扣的税款由卖方承担。
(7)本合同税率为 13%,若合同执行期间政府对增值税税率政策进行调整,则税率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8、其他:
(1)质保期为12个月(以长沙大泽湖生态智慧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一旦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投标人首先须退还全部货款,其次投标人还须根据招标人的损失情况做出适当赔偿。
(2)综合单价(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 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投标人已综合考虑运距、运输车辆选择等因素, 合同执行过程种不因运距、运输车辆的选择而做调整)、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 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为建筑材料出售企业或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经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及供应产品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5、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
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竞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8;方式2)请登陆******/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竞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竞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和集采平台(******)和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21号楼底商
邮 编: 1012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张先生
电 话: ****** ******
电子邮箱:
******办公室
监督电话:010-******
(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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