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级配碎石(长治环线改扩建总承包项目部G208采空区处治分部)询比采购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4-LQ7GS-WZ-102)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级配碎石(长治环线改扩建总承包项目部G208采空区处治分部)询比采购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电话:0356-******)
上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电话:0351-******)
本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电话:0356-******)
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 27日9时00分至 2024年12月30日 9时00分
******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级配碎石(长治环线改扩建总承包项目部G208采空区处治分部)询比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标包一:采购限价:122040元(含13%增值税)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1890元(含13%增值税)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及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备注 |
1 |
级配碎石 |
屯留区康庄工业园东史村 |
吨 |
1500 |
81.26 |
121890 |
含材料费、运费,含13%增值税。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