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63 发布时间:2025-01-26
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63
标段名称: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63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5-01-26
公示结束时间:2025-02-0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
其他公告内容:
******改革局
电话:******
******水利局
******办事处柳西巷10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地上第三层
联系人:于娟
电话:024-******
邮箱:******
中标候选人附件:点击下载
一、评标情况
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1
******有限公司
分数:92.24
投标报价:******.64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293
序号:2
******有限公司
分数:88.51
投标报价:******.48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293
序号:3
******有限公司
分数:88.16
投标报价:******.49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293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1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孟宪颖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1591)
序号:2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彭立乾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津************)
序号:3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王学忠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赣************)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1
******有限公司
响应情况:[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序号:2
******有限公司
响应情况:[水利水电工程特级]
序号:3
******有限公司
响应情况:[水利水电工程一级]
招标人或其主要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娟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