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油田分公司废旧装置“拆卖一体”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处理厂以天然气处理厂领导班子会议纪要([2024]18号)、文留采油厂领导班子会议纪要([2025]1号)、濮城采油厂领导班子会议纪要([2025******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处理厂、文留采油厂、************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废旧装置“拆卖一体”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柳屯镇、文留镇,范县濮城镇;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云镇。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64天,各单位工期如下:
(1)天然气处理厂:30天。
(2)文留采油厂:60天。
(3)濮城采油厂:15天。
(4)天然气产销厂:2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拆除工程合同估算金额:189.710032万元(不含税)。
(2)废旧物资回收合同估算金额:377.595132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1)拆除工程:中原油田分公司废旧装置“拆卖一体”项目涉及的全部地上地下设施拆除施工(含固体废物清理运输至指定地点及处置、地下拆除部分回填至现标高并夯实)、交工及配合验收等。主要工作包括:
①天然气处理厂:丁烷单元区域、脱硫区域、第三气体处理厂正丁烷罐区域内各种动静设备设施(精馏塔、脱水塔、原料气脱硫塔、空冷器、钢结构框架、工艺管网等)、区域内混凝土地面及水泥基础、各类房屋等资产进行拆除。
②文留采油厂:部分站库已报废压力容器,联合站部分已报废油气处理、储存设施,污水站部分已报废油田产出水处理装置及部分地面设施资产进行拆除。
③濮城采油厂:对联合站已报废压力容器,联合站部分已报废油气处理、储存设施,污水站部分已报废油田产出水处理装置等资产进行拆除。
④天然气产销厂:对明一联增压站、文一联及文三联油气处理、储存设施(脱丁烷塔、换热器、冷箱、缓冲罐、油气分离器、油水分离器等)等资产拆除。
(2)废旧物资回收:所有拆除物(折旧完)废旧物资回收。 。
2.5.1本次招标不包括的内容:危废(危液、油泥等)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②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废旧金属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石油化工装置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②石油化工装置废旧物资处置或回收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拆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2.5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公告第3.1(1)、(2)①②、(4)、(5)①、(6)款资格条件;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由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2.6联合体成员(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应具备本公告第3.1(1)、(3)、(5)②、(6)款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废旧物资回收负责人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废旧物资处置或回收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废旧物资回收负责人执业业。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月27日 10 时2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2月8日 17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标书款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 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2月21日 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柳屯镇;
邮编:457162;
联系人:赵越;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谷晨光;
电话:0371-******、0371-******;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处理厂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于红丽******310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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