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NF-2025FW-007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政府购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五星村荆十路16号2幢
成交金额:全护理:676.0元/月/人、半护理:386.0元/月/人、全自理:58.0元/月/人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政府购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为陶辛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上门探视、电话巡访、日常生活照料以及必要的护理服务等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满一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29.9万元止
服务标准:满足业主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静、艾翔、吴汉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联系电话******610。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
联系方式:奚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