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任意3个月(2024年 1 月-2024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属6 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查询截图为准,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现更改为: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2025 年1月-2025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属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查询截图为准,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单位: ******建设局
招 标 人: ******管理局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1769号
联 系 人: 丁先生
电子邮箱: ******
电 话: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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